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,对于公路的发展也是越来越快。特别是现在很多地区因为行路难,所以很多的时候筑路也是很有必要的。不过这个时候筑路也很容易侵害到一些人们的利益,所以这个时候补贴就显得非常重要。
我家是会宁县土高乡段家河的,现在听说在修草滩到土高的路,修路占用我家的耕地(沙地),不知道有没有补贴,是如何补贴的,谢谢
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:
主要补偿项目有土地补偿费、安置补助费、青苗补偿费及地上建筑物补偿费,具体补偿的标准见征地时你们县土地管理部门发布的《征地公告》
相关法律知识:
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
第十一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,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,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。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,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。
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。
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,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,不得进行下列活动:
(一)新建、扩建、改建房屋;
(二)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;
(三)租赁房屋。
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,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。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。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;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,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,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。
在中国,拆迁也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,特别是现在人们生活的水平变好了。公司的利益和人们的利益总有很多不能协调,所以造成纠纷。近年来,房屋拆迁的纠纷已经变成了社会的一大的矛盾,这也是相当严重的。